2月28日上午,市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四次会议,传达学习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黄楚平调研汕尾讲话精神,审议通过有关事项。受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逯峰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林军主持会议。
会议强调,学习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黄楚平调研汕尾讲话精神是当前全市各级人大的重要任务。要聚焦高质量发展主题,增强人大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围绕省委、市委工作中心,紧扣实体经济为本、制造业当家,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绿美汕尾生态建设等工作重点,找准人大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持续探索创新工作机制,认真做好立法、监督、代表等工作,打造更具活力的汕尾人大工作品牌,为助推汕尾高质量发展提供高质量法治保障。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议案审议结果报告,审议通过了《汕尾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终止的报告》。
会议还进行了人事任免事项。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宏伟、李惠文、吴国华、吴城鑫、曾繁文和秘书长谢平和出席会议,副市长温树斌,市监委、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市人大各专委会副主任委员、常委会各工委副主任,提出议案的领衔代表列席会议。
会后,林军主持宪法宣誓仪式,组织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集体向宪法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