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日报讯 (记者 吴晓媛 通讯员 吴炯臻)11月3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次会议。受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逯峰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林军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我市2023年市级财政预算第二次调整方案的报告,决定批准2023年市级财政预算第二次调整方案。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汕尾市2022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汕尾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汕尾市2022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我市文旅融合发展工作情况、关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汕尾市文化旅游发展促进条例(草案修改二稿)》。审议了《汕尾市乡村振兴示范带条例(草案修改稿)》《汕尾市基层公共卫生服务条例(草案)》。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推进城市提能大会战工作情况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宏伟、李惠文、吴国华、吴城鑫、曾繁文出席会议;副市长周小壮、庄红琴,市监委、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负责同志,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等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