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20日汕尾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汕尾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听取了市财政局局长黄聪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汕尾市2008年市本级决算草案的报告》和市审计局局长王晓东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汕尾市2008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结合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对汕尾市2008年市本级决算草案及其报告进行了审查。会议同意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提出的《关于汕尾市2008年市本级决算草案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2008年市本级决算,批准《关于汕尾市2008年市本级决算草案的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及其财政部门要认真落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及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加强对预算执行的财政监督和审计监督,强化预算支出执行的约束;建立健全专项资金支出管理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和改进预算编制工作,增强预算的科学性、合理性、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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