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200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纠正情况和整改结果报告
  • 2009-11-23 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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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了市审计局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汕尾市2007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提出了“加大财政资金审计力度、抓好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探索和推行专项资金效益审计”的审议意见。市政府高度重视,郑雁雄市长专门作出批示,要求落实整改的方案、措施及督查的办法。市审计局将落实整改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要求各有关部门针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建立整改工作责任制,认真从体制和机制上分析原因,切实进行整改。
  截至2008年12月底,各被审计单位已处理上缴财政金额1261万元,已归还原渠道资金118万元。现将审计查出问题的纠正情况和整改结果报告如下:
    一、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纠正情况
  关于市财政预算管理存在的问题,市财政局领导非常重视,及时召集全局各科负责人根据审计发现问题提出的建议意见,认真落实整改。
  (一)财政部门预算管理、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
  1.土地出让收入尚有240万元存放在国库外账户,责令全部缴入国库基金专户的问题,由于当年度已作支出,无法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并缴入基金专户,市财政承诺在以后年度改正,按有关法规纳入地方政府基金预算管理收入全部缴入地方国库。
  2.应缴未缴收费收入334.70万元,应缴入国库的问题,该笔收入334.70万元属应分成给城区财政的外商场地使用费,市财政局已于2008年1月拨还城区政府。
  3.政府性基金收入1821.19万元存放在预算外,应缴入国库纳入预算管理的问题,由于当年度已支出,无法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并缴入基金专户。在以后年度改正,按有关法规纳入地方政府基金预算管理收入全部缴入地方国库。
  4.市海洋渔业局少缴2007年度贝壳类承包收入385万元,应予以追缴的问题,在市财政局的积极追缴下,已缴入。
  (二)资产经营公司存在的问题。
  1.应收回金海游乐园土地补偿资金80万元的问题,经市财政局积极追缴,市资产经营管理公司已于2009年5月21日将金海游乐园土地补偿资金80万元划还市财政。
  2.关于广东万福房地产有限公司欠缴土地出让金3424.74万元及利息的问题,市政府已进行协调解决。
  二、市地税系统税收征管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
  市地税局高度重视,落实计财科、征管科和办公室深入各有关县(市、区)局对存在问题进行督办,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核对、查实,并开展全面检查和整改工作。
  (一)纳税企业欠缴税款472.92万元的问题,已全部追缴入库。
  (二)少征税款41.35万元的问题,市地税局派出稽查局进驻陆丰地税局,对两家房地产公司进行检查,按15%的税率补征企业所得税。
  (三)“寅吃卯粮”提前征收税款400万元的问题,在2008年度应缴税款中抵缴。
  三、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纠正情况
  (一)市教育局认真落实整改,承诺在以后年度中坚持“量入而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削减债务”的原则,在保证正常运转所需开支的前提下,压缩一般性费用支出,加强费用控制,降低行政成本逐年偿还历史债务。
  (二)审计涉及的其他部门预算执行单位有市人口和计生局、市民政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汕尾职业技术学院、社保等也都针对审计发现问题和审计建议,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整改。
  由于市人大、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审计成果,督促相关部门认真落实审计查处问题的整改,促进了经济增长,及时消除负面影响,确保了财政资金的安全有效,提高了机关单位的内控管理水平,发挥了审计机关作为经济运行“免疫系统”的预防和警示作用,维护了人大在财经领域监督的权威性。
  四、尚未整改和整改落实不到位的情况
  2008年我局对市文广新局原局长黄智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做出的汕审决〔2008〕4号审计决定,市文广新局部份执行了审计决定的第二点(关于应缴未缴财政专户1113752.49元的问题,已上缴市财政专户152690.00元)、审计决定的第三点(关于借用、挤占、挪用专项资金1400200元的问题,现已归垫了非物质文化保护经费80000元),其余部份审计决定尚未执行,其中:
  1.关于应缴未缴收入余额49008元,责成上缴市财政的问题,尚未执行。
  2.关于白条抵库300000元,罚款30000元的问题,尚未执行。
  3.关于大额现金支付小车维修费125143元,处以罚款12500元的问题,尚未执行。
  4.关于国有资产处置收入198000元未上缴财政专户,责令改正、补办手续、将处置收入上缴财政专户的问题,尚未执行。
  5.关于用不合规票据入账760000元责令补缴税款15180元、罚款10000元的问题,尚未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七条“审计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的审计决定,被审计单位应当执行。”的规定,责成市文广新局对市审计局2008年作出的汕审决〔2008〕4号审计决定尚未执行部份继续执行。
  对上述未整改的问题,市审计局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必要时将进行后续审计和跟踪回访,要求能整改的务必及时整改,确实不能整改的要说明原因。审计整改的目的是为了加强教育、严肃财经纪律,提高财政财务管理水平。希望全市各职能部门要增强法治意识,提高依法执政能力,继续做好审计整改工作,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强化财政预算管理,遏制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保障我市财政经济沿着科学、合理、高效、法治的轨道运行。
  五、如何更好落实整改,服务我市经济发展的建议
  为了更好落实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从体制上、机制上建立堵塞违规漏洞、防范国有资产流失的长效机制,服务我市经济发展,建议将审计整改落实情况纳入政府督办事项,由市政府成立审计整改专题检查监督小组,市审计派员参加,定期进行审计整改到位情况专题检查,检查监督小组深入到被审计单位进行不定期、不预约地专题检查,发现到时应整改而未整改的,追究单位责任。促使涉及的有关单位及责任人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把落实审计整改作为自觉接受审计监督的责任和义务。才能强化贯彻落实国家财经法规,促进被审计部门和单位增强法治意识,自觉遵守财经纪律,才能建设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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