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日报讯 (记者 陈思明)3月30日,在全省2022年立法工作会议召开后,我市随即召开会议贯彻落实省立法工作会议精神,部署下一阶段我市立法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林军作讲话。
林军要求,要认真学习领会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立法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统领立法工作,始终把紧扣大局、着眼急需、切实解决实际问题、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四个要求贯彻落实到地方立法实践全过程、各方面。要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全面领导,优化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严格执行立法重大问题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重大立法项目、立法中的重大问题和立法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应当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确保一切重要立法活动在党的领导下进行;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完善法规草案起草专班制度,强化立法工作统筹协调,推进“小切口”“小快灵”立法,确保法规条文务实有效管用;充分发挥政府依托作用,督促指导各起草部门按时有序开展立法工作,健全充分有效的沟通协调机制;坚持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贯穿立法工作全过程,整合人大代表、基层立法联系点、立法基地、专家等多方资源力量,广泛吸纳意见建议,不断修改完善法规条文,提高立法质量水平。要紧扣中心大局,高质量高效率完成今年立法任务。严格按照立法程序,分解细化任务目标,倒排时间节点,严格把好政治关、程序关、不抵触关,推动制定符合汕尾实际,富有地方特色,针对性、实用性、可操作性强的法规条文。要加强立法能力建设,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加强法律人才引进,持续推进立法基地建设,组织开展立法人才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切实提高立法质量。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惠文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