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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次会议
  • 2018-01-22 10:14
  • 来源:
  • 发布机构: 汕尾市人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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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日报讯  (记者  卓科荣)120日上午,市七届人大三次会议胜利闭幕后,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次会议。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石奇珠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杨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友深、黄宏伟、李汉流、彭永新、李惠文,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谢平和等36名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市委副书记、市长杨绪松,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察委员会主任曹小华,市中级法院院长任宗理,市检察院检察长袁怀宇,市人大各专委会副主任委员,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副处以上干部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出的《关于补选叶贞琴同志为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议案》,通过了《汕尾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补选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办法》。经无记名投票选举,叶贞琴依法当选为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其代表资格须提请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确认)。

会议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在全国各地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和市监察委员会主任曹小华的提请,以无记名表决方式通过,任命庄伟、曾繁文、张建国为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辛海、林建升、张炜超、朱军为市监察委员会委员。随后,石奇珠为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集体颁发当选证书、任命证书。

石奇珠说,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已经选举和任命,市监察委员会正式成立了。他强调,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是中央强化党和国家自我监督的重大决策部署。希望市监察委员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忠诚核心、拥戴核心、维护核心、捍卫核心,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依法行权履职,稳步推进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态势,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为汕尾加快振兴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会后,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杨扬主持宪法宣誓仪式,组织市七届人大三次会议选举产生的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和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任命的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集体向宪法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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