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24年1月13日在汕尾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汕尾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林 军
各位代表:
我受市八届人大常委会和逯峰主任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汕尾建市35周年。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八届四次、五次全会工作部署,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聚焦聚力实施“百千万工程”、党建引领“三六九”工程和绿美汕尾生态建设等工作重点,依法履职、担当尽责,为汕尾高质量发展强化法治保障,推动汕尾各项事业迈上新台阶。
一、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在旗帜鲜明讲政治上体现新担当
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的部署要求,扎实落实第二批主题教育各项工作,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把讲政治的要求落实到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以绝对忠诚拥护“两个确立”,以担当作为践行“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推动汕尾加快建设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上来。
坚持深学细悟筑牢思想根基。始终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常态化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以及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持续深化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用党的创新理论统揽和指导人大工作,努力做到学懂弄通做实。一年来,召开了20次常委会党组会议24个议题进行传达学习,举行9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举办3期主题教育读书班,把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总要求贯彻落实到人大工作中。
坚持政治引领强化党的领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毫不动摇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自觉拥护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重要工作、重要会议、重大事项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坚决做到市委的工作重心在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力量就汇聚到哪里,作用就发挥到哪里。市委高度重视人大工作,对立法、监督、代表等工作点题作部署,市委常委会会议多次研究立法等事项,去年8月听取了常委会党组关于人大监督工作情况专题汇报,对人大工作作出新部署、提出新要求。一年来,常委会围绕市委中心工作,找准人大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通过发挥人大职能作用,支持和促进“一府一委两院”工作,推动市委决策部署落地落实。常委会党组向市委报送专题调研和专项监督检查报告共14个,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得到市委的充分肯定。
坚持人民至上践行为民宗旨。始终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把“人民”二字贯穿人大依法履职全过程,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充分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坚持法规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常态化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执法检查和专题调研等,广泛听取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夯实人大工作的民意基础。大力弘扬务实为民作风,认真落实“四下基层”工作制度,深入改革发展稳定第一线,以干在实处擦亮人民至上鲜明底色。在主题教育中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常委会领导班子聚焦深入实施“百千万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发挥人大作用强化法治保障开展正面案例解剖麻雀式调研,聚焦人大代表建议办理质量不高突出问题强化督办工作开展反面案例解剖麻雀式调研,班子成员各牵头一个课题深入调研,共形成8个调研报告,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方面发力。坚持学习、对照、检视、整改一体推进,围绕民生实事项目和代表建议办理落实工作,聚焦教育、医疗、养老等民生领域突出问题,形成为民办实事清单13项,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二、着力提高立法质效,为建设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强化法治保障
紧扣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所需谋实立法项目,探索“一法三专班”工作模式,提高立法质效,确保立法与改革相衔接、与发展相适应,立法成效继续走在全省新获立法权地市的前列,在2023年广东省设区的市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上,常委会作了经验介绍,得到省人大常委会的充分肯定。
增强立法针对性适用性。坚持“小快灵”突出“有特色、真管用”,“小切口”彰显“大价值”,围绕强化“百千万工程”法治保障,扎实推进立法工作。为保护和合理利用我市文化旅游资源,培育和规范文化旅游市场,促进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制定了《汕尾市文化旅游发展促进条例》,于2023年11月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为提升我市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成效,发挥辐射带动作用,推动连带成片、连片示范、全域提升,高质量推进乡村振兴,制定了《汕尾市乡村振兴示范带条例》,于2023年12月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为提高我市基层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保障市民充分享有公共卫生服务,做好《汕尾市基层公共卫生服务条例(草案)》审议工作,已完成二审。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海洋环境保护法,结合品清湖环境保护工作实际,修改了《汕尾市品清湖环境保护条例》,修改决定已于2023年12月报省人大常委会审批。此外,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对制定《广东省深汕特别合作区条例》开展调研,积极提出意见建议,推动把设立深汕特别合作区辐射推动汕尾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初衷,加强拓展区、产业园建设等内容融入法规。
做实立法“后半篇文章”。开展了《汕尾市农村建房条例》《汕尾市人才发展促进条例》《汕尾市文化旅游发展促进条例》宣传贯彻工作,通过宣讲会、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向社会公众发布立法成果,解读法规规定,并印发单行本、一图读懂法规宣传资料等推动法规知识宣传普及。开展了《汕尾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汕尾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发挥好“法律巡视”作用,推动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履行实施法规的主体责任。做好《汕尾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立法后评估准备工作。支持和推动我市地方性法规纳入全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的内容,提升国家工作人员的法治素养。
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基本原则,落实备案审查“七个一”工作部署,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对备案的规范性文件开展主动审查。一年来,审查规范性文件26件,其中市政府21件,市检察院1件,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4件,均未发现违反有关法律规定的问题。开展专项清理工作2次,先后对涉及行政复议和涉及“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作为业主参选业主委员会成员条件的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经审查我市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均没有与相关法律规定相抵触的情况。
三、着力增强监督工作针对性,有力有效推动高质量发展
紧扣市委推进“百千万工程”部署要求,常委会专门制定了关于围绕全面推进“百千万工程”强化法治保障的工作方案、关于推动“百千万工程”“明珠一号”攻坚行动的工作方案,综合运用听取和审议专项报告、专题询问、专题调研、执法检查、专项督查等方式,打好监督“组合拳”,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扛起人大担当。一年来,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20项,开展专题询问1项、专题调研6项、执法检查4项、专项督查10项。
聚焦经济运行强化监督。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2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关于“十四五”规划纲要中期评估工作报告,以及关于我市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关于我市2022年市级决算草案的报告、关于我市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开展财政运行情况专题调研,对我市财政运转、重大决策、重大项目、重点资金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定期分析、跟踪监督经济运行情况,促进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助力经济健康发展。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22年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22年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推动健全完善我市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报告制度。制定了《市八届人大常委会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工作计划》,逐步推进国有资产管理报告全口径全覆盖,监督全过程全方位。
聚焦“百千万工程”强化监督。坚持以“头号工程”的力度推动实施“百千万工程”,围绕产业发展,做强县域经济,开展了我市三大对外开放平台建设情况、制造业发展情况专题调研,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我市科技创新工作推进情况、关于“深度融湾”示范工程工作情况等报告,助推培育县域优势产业,增强高质量发展后劲。围绕美丽圩镇建设,采取市、县、镇三级人大联动监督的方式,对全市51个镇街开展全覆盖实地检查,推动美丽圩镇“七个一”建设落实。围绕和美乡村建设,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未来乡村”示范工程加快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情况、关于推进“百千万工程”“明珠一号”攻坚行动工作情况报告,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村(社区)财务管理和信息公开、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监督检查,跟踪监督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农村供水保障等情况,助推“百千万工程”开好局起好步。
聚焦绿美生态建设强化监督。两次开展对品清湖生态环境保护状况专项监督检查和“回头看”工作,对品清湖南岸山体及屿仔岛绿美生态建设情况以及全市河湖长制、林长制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我市2022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推进绿美汕尾生态建设情况的报告,推动巩固全市生态环境总体质量。对我市贯彻实施森林法和《广东省森林保护管理条例》的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加强对古树名木保护、推广种植市树凤凰木的跟踪监督,推动加快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组织我市的部分全国、省人大代表开展“绿美汕尾”专题调研,视察了市中级法院环境资源类案件审判、执行工作情况,助力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美汕尾样板。
聚焦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强化监督。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推进城市提能大会战工作情况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就市区13条断头路建设、城市内涝治理、生活垃圾转运设施建设、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等提出询问,推动基础设施提能级,民生服务提质量,社会治理提效能。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全市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及重点水利工程建设、中小学教学质量工作专题询问提出问题整改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等情况报告,推动解决民生热点问题。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法院关于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工作情况报告、市检察院关于侦查监督和刑事审判监督工作情况报告,跟踪监督贯彻实施民法典加强民事审判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工作,推动解决影响市场主体发展等突出问题。开展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专题调研,促成市依法治市办制定印发《汕尾市进一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为保障司法公正、促进社会治理、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汕尾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开展文旅融合发展专题调研,跟踪监督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平安汕尾建设以及镇街综合行政执法等工作情况,监督检查归侨侨眷权益保护、宗教场所规范化管理、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红色资源保护利用、3A景区连片申报创建4A景区以及医疗改革、社会保险、医疗保障等工作情况,对市人大代表票决的十件民生实事项目进行督办,推动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增动能。
四、着力做好决定和任免工作,及时贯彻市委决策部署
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三者有机统一这一根本要求,认真做好重大事项讨论决定和选举任免工作,在落实市委决策部署和人事意图中扛牢人大责任。
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一年来,常委会作出决议决定8项。批准了《汕尾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调整方案,决定同意《汕尾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上报省政府审批,审查批准了2022年市级决算、2022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2023年重点项目调整方案以及市级财政预算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调整方案,依法保障各项规划实施以及民生支出。
依法行使任免权。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行使任免权相统一,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63人次,其中市政府组成人员28人次,市监察委员会干部3人次,市中级法院干部5人次,市检察院干部7人次,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11人次,常委会机关干部9人次,为推动事业发展提供有效的组织保障。组织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增强被任命人员的宪法意识和责任意识。履行代表资格审查职责,确认市人大代表资格终止15名,补选的6名市人大代表资格有效。
五、着力提升代表工作水平,支持和保障代表更好发挥作用
把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实,搭建活动平台、丰富活动内容、强化服务保障,在凝聚高质量发展强大合力中发挥人大优势。
强化学习提高代表履职能力。举办了市人大代表“高质量发展”专题培训班,邀请市委负责同志作全面推进“百千万工程”专题学习辅导,让代表们理解把握为什么要推进“百千万工程”、如何推进“百千万工程”、怎样参与“百千万工程”。培训班结束后,各县(市、区)、镇人大依托“代表讲堂”、代表活动日等,持续开展专题宣传宣讲活动,凝聚了全市各级人大代表投身“百千万工程”的思想共识和行动共识。
搭建平台深化“两个联系”工作。持续深化代表活动阵地建设,扎实推进五星级人大代表联络站建设,召开了人大代表联络站建设现场推进会,指导和推动各县(市、区)人大代表联络站建设提档升级。五星级人大代表联络站创建示范活动经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同意,列为市级党委创建示范活动项目。海丰县附城镇第六片区人大代表联络站工作案例获评为第六届全省县乡人大工作暨首批人大代表联络站示范站建设创新案例。组织代表继续以“三问三促”的方式,开展好学校、医院、供水工程、粮食储备仓库等6个重点民生项目人大代表联络站活动,推动项目加快建设。通过人大代表联络站活动,常委会组成人员与人大代表、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实现联系常态化长效化。
丰富形式拓展代表活动。组织我市的五级人大代表开展“绿美汕尾生态建设”主题活动,通过调研视察、执法检查、督办代表建议等多种形式,营造全面参与绿美生态建设的浓厚氛围。组织部分省、市人大代表在市区白鹭公园开展“履职为民、绿美惠民”植树活动,在全市率先打造“人大代表林”。围绕推进“百千万工程”“明珠一号”攻坚行动,组织我市全国、省、市人大代表开展集中专题视察,推动风貌提升、人居环境、绿美生态等重点工作进一步落实。强化代表对常委会、专(工)委工作的参与力度,积极组织代表参加立法、监督、预算审查等工作,进一步拓展代表履职渠道。
健全机制抓实“两个高质量”。制定了《汕尾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内容高质量的工作指引》《汕尾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高质量办理办法》,加强代表建议的提出、交办、督办等工作。结合开展主题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对办理成效不明显的建议进行“回头看”,通过约见承办单位负责人、专项督办等形式强化督办效果。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报告,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提出的53件建议,已全部办复,答复率100%,满意率100%。
六、全面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提高履职能力本领
牢牢把握“四个机关”定位要求,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在建强“四个机关”及“四有”干部队伍中树立人大形象。
抓学习提能力。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机关为抓手,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坚持常委会及机关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著作选读》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等9个专题,开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等专题讲座,全面学习党的创新理论,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努力提升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能力水平。
抓规范建制度。结合多年来的工作实践和探索,不断健全完善适合稳中求进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运行机制和工作制度。修订了《汕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制定了《汕尾市人大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委员会直接联系代表的意见》以及落实代表议案建议“两个高质量”的工作制度,全面梳理机关工作制度50项,结合工作需要编印了《汕尾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制度汇编》,进一步提高了人大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抓作风树形象。把作风建设作为提高人大工作执行力、展现人大干部队伍良好形象的重要途径,坚持常抓不懈。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营造实干苦干、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认真配合省委巡视工作,抓好机关巡察整改落实工作,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的工作实践使我们更加深刻地认识到,做好新时代汕尾人大工作,必须增强制度自信和政治自觉,更好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转化为地方治理效能;必须正确把握人大工作重大原则,在党的领导下更好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必须准确把握历史方位和发展定位,在高质量发展中赢得历史主动;必须坚持人大代表主体地位,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必须坚持制度建设、队伍建设一体推进,建强“四个机关”及“四有”干部队伍。这“五个必须”的经验启示,是我们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的重大收获,也是我们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守正创新、依法履职,发挥人大职能作用,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经验总结。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取得的成绩,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的结果,是市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全体市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各委员会成员以及机关工作人员履职尽责、扎实工作的结果,离不开“一府一委两院”的有力支持和各县(市、区)、镇人大的密切配合,离不开全市人民和社会各界的充分信任、大力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市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但对照市委工作要求,对照人民群众期盼,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是: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仍需加强,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还不充分,在“小快灵”“小切口”精准立法上还需再下功夫;监督重点还不够突出,尤其是围绕“百千万工程”监督跟踪问效力度仍需加大;服务代表的能力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凝聚代表力量推动高质量发展仍需强化;自身建设还有薄弱环节,推动新时代人大工作完善发展、提质增效仍需久久为功,等等。我们将虚心听取人大代表和各方面意见,自觉接受人民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更好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
今年的主要任务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也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市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和市委八届六次全会工作部署,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把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作为最大的政治,把坚持高质量发展作为新时代的硬道理,把推动“高质量发展重点攻坚年”行动作为重要抓手,把服务和助力“五大攻坚战”作为首要任务,依法履行职责,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以更加强烈的“人大担当”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汕尾实践作出新的贡献。
一、以更高站位强化理论武装,毫不动摇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核心的力量、思想的伟力推动人大工作更好服务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作为基本功和必修课,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强大动力和务实举措。落实党领导人大工作制度机制,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不折不扣完成好市委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坚持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推动市委重大决策部署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
二、以更实举措提升立法质量,强化高质量发展法治保障
围绕“百千万工程”、基层治理等重点领域,高质量推进“小快灵”“小切口”立法。聚焦乡村振兴,拟制定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促进条例、农村集体“三资”交易平台管理条例,推动做大做强农村集体经济;聚焦城市提能,拟制定城市管理条例,推动建好管好现代化滨海城市;聚焦海洋强市,拟制定海洋牧场发展促进条例,推动打造“蓝色引擎”;聚焦绿美生态,拟制定乡村绿美条例,推动绿美乡村建设;聚焦文化强市,拟制定稀有剧种传承保护条例,保障擦亮革命老区文化品牌;聚焦基层治理,拟制定反偷渡反走私基层网格化管理条例,助推社会治理迭代升级。探索开展区域协同立法,积极推进与深圳市协同制定产业有序转移促进条例,推动深度融湾、接轨深圳。坚持立改废并举,做好《汕尾市基层公共卫生服务条例(草案)》三审工作,修订《汕尾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适时废止《汕尾市荣誉市民条例》。开展《汕尾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立法后评估工作。
三、以更大力度增强监督实效,推动市委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聚焦聚力“百千万工程”这个总牵引,深化实施党建引领“三六九”工程,着力推进“高质量发展重点攻坚年”行动,做实监督工作,增强监督的刚性和实效。围绕打好“头号工程”争先进位攻坚战,加强对乡村振兴“连带成片”建设、宜居城乡建设、绿美生态“先行区”建设、环品清湖区域发展等方面监督,开展推进“百千万工程”专题询问、山体保护条例执法检查,推动“百千万工程”迈上新高度;围绕打好“海洋强市、融湾先行”产业强擎攻坚战,加强对海洋牧场建设、承接产业转移主平台建设、传统产业技术改造升级等方面监督,推动持续释放高质量发展新动能;围绕打好“深化改革”破题解难攻坚战,加强对“5+2”农村综合改革、发展农村集体经济、中小学教学质量提升和职业教育发展等方面监督,推动体制机制创新激发高质量发展新动力;围绕打好“民生事业”补短提质攻坚战,加强对民生实事项目落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社会保险、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等方面监督,开展交通大会战专题询问,跟踪监督推进城市提能大会战专题询问整改落实工作,推动惠民利民成效彰显高质量发展成色;围绕打好“社会治理”迭代升级攻坚战,加强对民事检察工作、消防安全、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监督,开展居住出租房屋安全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推动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做好计划预算执行、决算、审计工作、金融工作、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等监督工作,助力实现2024年经济增长预期目标。
四、以更优服务保障代表履职,更好发挥代表作用
持续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以更大力度推进五星级人大代表联络站创建活动,打造60个高质量示范站点。探索“人大代表联络站+基层立法联系点”联动模式,大力推进代表工作与立法、监督、决定重大事项等重点工作深度融合。加强代表履职培训,把代表工作聚力到市委中心工作上来,凝聚齐抓共促的强大合力。围绕推进“高质量发展重点攻坚年”行动,组织代表视察调研,以代表力量促落实求实效。落实代表议案建议“两个高质量”、办好代表票决民生实事项目,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继续开展“绿美汕尾生态建设——人大代表在行动”主题活动,坚持“集中一个月、履职贯全年”的原则,把推进绿美生态“先行区”建设融入全年代表工作。持续做好“两个联系”工作,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参与的深度与广度。
五、以更严要求加强自身建设,全面提升人大工作质效
坚持把“四个机关”联系贯通起来,整体把握、一体建设,把政治机关建设摆在首位,引领国家权力机关、工作机关、代表机关各项建设。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请示报告制度,增强政治敏锐性,贯彻重大部署、出台地方性法规、开展重点工作都把准政治方向、落实政治要求,保证人大一切工作都在党的领导下进行。实施机关效能提升行动,大力推进模范机关创建活动,突出优化提升,创新工作方法,强化服务保障,打造更多人大工作品牌,使汕尾人大工作更加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有创造性。深化制度建设和制度落实,修订常委会主任会议议事规则,探索建立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评价指标体系,完善适应新时代人大工作特点和需要的制度机制。加强纪律作风建设,进一步改进会风文风,深入践行“四下基层”工作制度,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建强“四有”狮子型人大干部队伍。以数字化推动新时代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在实现全省人大“全域覆盖,整体智治”目标中主动作为,积极推进汕尾数字人大建设。加强人大制度理论研究和新闻宣传工作,深化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研究阐释,全方位全过程报道汕尾人大履职实践。落实“五侨”联席会议制度,开拓对外交流合作项目。密切与县镇人大的联系协同,增强全市人大工作整体实效。
各位代表,使命呼唤担当,实干成就未来。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实干笃行、担当尽责,以“实干汕尾”之创新实践推动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
名词解释
1.高质量发展重点攻坚年:是市委八届六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2024年工作部署。
2.五大攻坚战:市委八届六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奋力打好“五大攻坚战”,即打好“头号工程”争先进位攻坚战,推进“百千万工程”迈上新高度;打好“海洋强市、融湾先行”产业强擎攻坚战,持续释放高质量发展新动能;打好“深化改革”破题解难攻坚战,以体制机制创新激发高质量发展新动力;打好“民生事业”补短提质攻坚战,以惠民利民成效彰显高质量发展成色;打好“社会治理”迭代升级攻坚战,促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
3.四个机关:即自觉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机关、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权力机关、全面担负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始终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
4.四有:即心中有账、肩上有责、手里有招、脚下有风。
5.“一法三专班”工作模式:即制定每一部法规均由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法规草案起草单位、地方立法咨询和服务基地分别成立工作专班,常委会法工委专班发挥指导统筹作用,并派员跟进起草专班、咨询专班,实现一跟到底的专班运作优势,有效整合法规起草、修改审议、咨询评估三个工作专班的资源和力量,形成立法工作合力,全过程把好关,为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法规案做好保障工作。
6.备案审查“七个一”工作部署:即出台一个备案审查工作办法,每年听取一次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每年至少纠正一件存在合法性等问题规范性文件,每年举办一次备案审查工作人员培训,每年开展一次工作情况通报,每年开展一次工作检查,每年召开一次工作会议。
7.三大对外平台:指自贸区联动发展区、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综合保税区。
8.美丽圩镇“七个一”:即一个美丽乡镇入口通道、一条美丽示范主街、一片房屋外立面提升样板、一处美丽圩镇客厅、一个干净整洁农贸市场、一条美丽河道、一个绿美生态小公园。
9.农村集体“三资”:指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
10.三问三促:问计划促进度、问困难促落实、问结果促成效。
11.两个高质量:代表议案建议“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
2023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主要项目
市委交办督导检查和调研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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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开展全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情况监督检查 |
2 |
开展将我市国家3A级景区连片申报成为国家4A级景区事项督办 |
3 |
开展品清湖生态环境保护状况专项监督检查 |
4 |
开展对品清湖南岸山体及屿仔岛绿美生态建设情况监督检查 |
5 |
开展全市美丽圩镇建设专项监督检查 |
6 |
开展全市村(社区)财务管理和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监督检查 |
7 |
开展河湖长制、林长制执行情况监督检查 |
8 |
开展我市财政运行情况调研 |
9 |
开展我市财政运转、重大决策、重大项目、重点资金等有关事项监督检查 |
10 |
开展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情况监督检查 |
11 |
开展品清湖生态环境保护状况专项监督检查“回头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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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通过的地方性法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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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汕尾市文化旅游发展促进条例》 |
2 |
《汕尾市乡村振兴示范带条例》 |
3 |
《汕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汕尾市品清湖环境保护条例>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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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审的地方性法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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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汕尾市基层公共卫生服务条例(草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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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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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汕尾市2022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 |
2 |
听取和审议市检察院关于侦查监督和刑事审判监督工作情况报告 |
3 |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汕尾市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
4 |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科技创新工作推进情况报告 |
5 |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及重点水利工程建设情况报告 |
6 |
听取和审议市中级法院关于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工作情况报告 |
7 |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汕尾市202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
8 |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汕尾市2023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
9 |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中小学教学质量工作专题询问提出问题整改落实的情况报告 |
10 |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报告 |
11 |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推进绿美汕尾生态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
12 |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推进“未来乡村”示范工程加快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情况报告 |
13 |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
14 |
审议市政府关于汕尾市2022年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
15 |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汕尾市2022年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 |
16 |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推进“百千万工程”“明珠一号”攻坚行动工作情况报告 |
17 |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汕尾市“深度融湾”示范工程工作情况报告 |
18 |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汕尾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报告 |
19 |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汕尾市2023年十件民生实事项目落实情况报告 |
20 |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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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询问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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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开展推进城市提能大会战工作专题询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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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检查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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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开展《广东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执法检查 |
2 |
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广东省森林保护管理条例》执法检查 |
3 |
开展《汕尾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执法检查 |
4 |
开展《汕尾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执法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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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调研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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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开展我市三大对外开放平台建设情况调研 |
2 |
开展我市制造业发展情况调研 |
3 |
开展陆丰市渔港经济区甲子渔港核心区规划建设情况调研 |
4 |
开展我市文旅融合发展工作情况调研 |
5 |
开展我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情况调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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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决定重大事项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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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决定批准汕尾市2022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 |
2 |
决定同意《汕尾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上报省政府审批 |
3 |
决定批准汕尾市2023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调整方案 |
4 |
决定批准汕尾市2023年市级财政预算第一次调整方案 |
5 |
决定批准汕尾市2023年市级财政预算第二次调整方案 |
6 |
决定批准汕尾市2023年市级财政预算第三次调整方案 |
7 |
决定批准2022年市级决算 |
8 |
决定批准《汕尾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调整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