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日报讯 (记者 许楚璇 见习记者 许婷) 9月22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全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会议,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备案审查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法律法规有关要求,研究新时期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措施和意见,推动市县两级备案审查工作规范有效开展。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惠文作讲话。
会议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备案审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坚决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严格抓好备案审查工作各项任务,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推动备案审查工作依法规范开展。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要求,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切实提升我市备案审查工作质量。要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加强队伍建设和信息化建设,提高做好备案审查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要进一步加强对县(市、区)备案审查工作的指导,对标对表“七个一”具体要求,推动人大备案审查工作落地落实。
会上,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同志为与会人员作备案审查业务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