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一次会议。受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逯峰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林军主持会议。
会议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汕尾市2023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书面),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汕尾市2023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以及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开展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会议经表决通过了《汕尾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报省人大常委会审批;审议了《汕尾市乡村绿美条例(草案)》《汕尾市现代化海洋牧场发展促进条例(草案)》《汕尾市城市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
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推进“百千万工程”工作情况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市人大常委会11位委员就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典型镇村培育、县域镇域和农村集体经济、绿美生态建设以及资金保障等问题提出询问,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到会应询。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宏伟、李惠文、吴国华、吴城鑫、曾繁文出席会议;副市长曾宏武、周小壮,市监委、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负责同志,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等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