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黄宁生率执法检查组到我市开展岸线保护与利用管理方面法律法规执法检查。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逯峰参加督导检查。
检查组先后到汕尾新港区白沙湖作业区公用码头、城区长沙湾炮台、金町湾等地实地检查,详细了解我市岸线修复与管理、港口资源优化整合等情况。期间,检查组还召开座谈会,听取副市长周小壮及有关部门关于岸线保护与利用管理工作情况的汇报,并座谈交流。
检查组要求,要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和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系统推进岸线保护与生态建设。要重点抓好岸线资源的科学开发利用、受损岸线的生态修复以及港口资源的优化整合,持续深化红树林保护修复、水环境综合整治等,着力补齐短板。要创新机制,引导和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生态修复,为全省美丽岸线建设作出汕尾贡献。要勇于担当、锐意改革,寻求保护与发展协同并进的有效路径,努力实现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统一。
省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王波、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陈超、省人大环境资源委副主任委员黄诚宽等参加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林军,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宏伟陪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