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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之声》杂志 | 汕尾市:“小切口”立法绘就乡村振兴和美画卷
  • 2025-08-19 17:42
  • 来源: 《人民之声》杂志2025年第7期
  • 发布机构: 市人大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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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破解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推动中国式现代化的关键抓手。广东省委部署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将其作为破解城乡二元结构,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性工程。汕尾市作为全省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的典型地区,推进实施“百千万工程”既是破解发展瓶颈的关键一招,也是实现跨越发展的“重大机遇”。

发展大局之所在,就是人大履职的重心之所在。汕尾市人大常委会深刻把握“国之大者”与地方实际的结合,将助推“百千万工程”作为服务大局的核心抓手,聚焦乡村振兴这一牵引性工程,以“小切口”立法精准破题。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有机统一,紧扣产业发展、民生关切、公共服务、人居环境、绿美生态建设五大关键领域,通过“一年一法”的阶梯式立法节奏,构建覆盖乡村发展全链条的“法治组合拳”,以制度供给锻造汕尾加力提速“百千万工程”的“法治引擎”。

坚持党的领导,精准选题立项

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是汕尾地方立法工作把准政治方向、提高立法质量的“制胜法宝”。从立法计划规划制定到重大制度设计,从法规草案酝酿到审议表决关键环节,汕尾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在市委领导下做好立法各项工作。市委把立法工作放在全市工作大局中谋划推进,对立法工作重点、目标任务等进行全方位把脉定向,定好立法工作安排的“最初一公里”。对市域社会治理急需、人民群众迫切期盼的重点立法项目,市委主要领导亲自点题,作出全面部署,对立法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及时听取汇报,研究提出立法意见。

审议《汕尾市农村建房条例》期间,因建房问题涉及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而且条款设计的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在法规草案提请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前,市委主要领导专门召开专题会议,召集党委、人大、政府分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有关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对法规条文逐条认真研究,对制度设计能否落地,是否符合实际进行沙盘推演,确保出台的法规能够落地见效。在高度重视高质量立法的同时,市委还要求抓好法规实施。在农村建房条例实施一年后,要求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推动地方性法规从“纸面”落到“地面”,促进立法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

坚持服务大局,注重精准施策

近年来,汕尾市把推进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作为高质量落实“百千万工程”的重要载体。汕尾市人大常委会立足汕尾先试先行推进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实践,制定出台了《汕尾市乡村振兴示范带条例》,坚持规划、建设、经营、治理同步推进,以促进乡村振兴示范带市场化经营为主抓手,创新集体经济经营机制,探索“强村公司”“国企+村企+运营团队”等运营模式;支持农产品品牌创建推广,加强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和品牌运营,同时注重联农带农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农民就近就业增收致富,切实发挥示范带引领辐射作用。条例施行以来,全市30条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质效进一步巩固提升,城区“蚝情万丈”示范带大力发展蚝产业、海丰“生态康养”示范带培育茶叶品牌、陆丰“滨海走廊”示范带打造粤东蓝色经济崛起示范样板、陆河“客家文化长廊”示范带打通“两山”转化通道实现“美丽经济”......一条条示范带串珠成链,迭代升级建成10个乡村振兴“连线成片”示范片区,立法成效显著,《汕尾市乡村振兴示范带条例》成为全省地方立法的典型案例。

位于红海湾滨海风情乡村振兴示范带的遮浪街道充分利用自然资源禀赋,以党建引领探索“村集体+返乡青年+村民”的发展模式,带领周边群众、乡贤投资创业,利用废弃养殖池、厂房等建筑土地整合整治,改造成一批咖啡厅、餐馆等,将海边路打造成青年创业聚集的“网红咖啡一条街”。2024年6月13日,省委书记黄坤明到汕尾调研,在实地察看咖啡一条街时提出要更好撬动唤醒“美丽资源”,促进发展“美丽经济”的要求,并充分肯定了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成效。

坚持多元融合,突出特色亮点

汕尾市人大常委会按照“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的要求,充分发挥汕尾市“红色文化、蓝色滨海、绿色生态、古色文化、特色资源”优质文化旅游资源禀赋,制定出台了广东省首部聚焦文化旅游发展的地方性法规《汕尾市文化旅游发展促进条例》,突出历史文化和特色旅游资源的连片整合与开发利用,在增强地方特色上下功夫,围绕旅游“吃、住、行、游、购、娱”六大要素打造精品服务,推动文化和旅游、农业、非遗、康养等深度融合,在文旅资源开发保护、营商环境改进优化等方面提供法治支撑。

近年来,汕尾市乡村农文旅遍地开花。陆丰市金厢镇立足优质滨海资源禀赋,打造“金厢银滩”核心文旅IP,推动全域旅游市场化运营升级;海丰县附城镇新山村依托红色基因,打造集红色教育、文化体验、生态休闲于一体的新山红色旅游区,2024年获评国家4A级旅游景区;海丰县黄羌镇串联45处红色遗址和绿舜农业生态园、十三坑露营基地等绿色“网红点”,打造“农文旅融合”红色游路线,近三年接待游客超10万人次......这一个个富有汕尾特色农文旅品牌背后正是汕尾以法治之力突破发展瓶颈,书写农文旅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

坚持立法为民,聚焦民生热点

汕尾市人大常委会牢牢把握以为民、利民、惠民的立法价值取向和工作重点,做到立法为了人民,立法依靠人民。汕尾市长期优质医疗资源薄弱,到大医院看病远、看病难、看名医更难,看病成为群众一大烦心事。为切实解决看病就医急难愁盼的民生关切,汕尾市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了《汕尾市基层公共卫生服务条例》,突出发挥深汕中心医院和深汕中医医院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的辐射作用,加强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协同合作,推进医联(共)体建设,落实“人员、技术、服务、管理”四个下沉,加快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同时对基层医疗人才队伍建设、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覆盖、家庭医生签约等关键问题作了规定,推动全市基层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全面提升。条例施行以来,依托深汕中心医院和深汕中医医院打造“一中一西”区域医疗高地,提升全市医疗服务能力,城乡居民的就医体验得到显著改善,县域内就诊率持续上升,急危重症救治能力不断增强,群众“看病难”问题得到有效缓解,形成了医疗区域协调发展的汕尾样板。2024年,汕尾市域内住院率达84.6%,外地参保人员来汕就医人次增长44.45%,实现了从群众就医“流出地”向“流入地”的转变,让群众在家门口也能享受优质医疗服务。

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生态宜居、产业兴旺的绿美乡村,市人大常委会制定了《汕尾市乡村绿美条例》,聚焦“如何建”“如何管”“钱从哪里来”“如何富民”核心问题,重点在乡村绿美管理机制梳理搭建、乡村绿美规划建设与保护、监督管理以及责任追究等环节发力,搭建推动构建绿美汕尾生态建设新格局的法治化轨道,切实为汕尾乡村绿美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今年,是汕尾市取得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的第10个年头,市人大常委会用饱含汕尾速度、汕尾温度的累累立法硕果为乡村振兴和美画卷增添法治底色。站在10周年的全新起点,汕尾市人大常委会将继续以提高地方立法质效为抓手,在服务大局中找准立法切入点,充分发挥地方立法引领和保障作用,为汕尾高质量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法治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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