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暨主任会议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传达学习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受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逯峰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林军主持会议。
会议强调,要深刻领会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的重要意义和精神实质,进一步增强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责任担当和信心决心。要牢牢把握做好人大工作的重要原则,坚定人大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做到与党委决策同心、目标同向、行动同步。要紧扣省委部署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强化法治供给、增强监督实效、激发代表活力、夯实自身建设,在依法履职中彰显人大担当作为,更好服务汕尾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要把学习贯彻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实,迅速兴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推动会议精神在汕尾落地落实。
会议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汕尾市农村集体财产管理条例(草案)》的议案和有关工作方案,决定召开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八次会议的有关事项。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惠文、吴国华、吴城鑫、曾繁文和秘书长杨双标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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