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1日汕尾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因工作需要,邀请不是汕尾市八届人大代表的汕尾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副秘书长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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