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24日通过)
任命:
朱怡敏为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
蔡伟杰为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审判员;
陈朝伟为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审判员;
陈维聪为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麦莉美的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黄志勇的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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