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12日在汕尾市第八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汕尾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 杨 扬
各位代表:
我受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和张晓强主任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五年的主要工作
五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决策部署,坚定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努力开创新时代汕尾人大工作新局面。本届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地方性法规12部,修改地方性法规4部,地方立法节奏快、质效高,走在全省新获立法权地市前列。作出重大事项决议决定34件,民主决策机制不断完善,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全面推行,效果明显。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81项、专题调研报告8项,开展执法检查12项、专题询问5次,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不断增强。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74人次,为促进汕尾各项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坚强组织保障。
——过去五年,我们坚持高举旗帜、维护核心、忠诚担当,切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强化理论武装。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发挥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示范带头作用,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学思践悟中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学习成果落实到干好工作、推动事业发展上。
强化政治责任。始终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把讲政治作为根本要求,严格执行市委坚决落实“两个维护”十项制度机制,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的重大部署,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使讲政治的要求从外部要求转化为内在自觉,坚决扛起推进民主法治建设、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攻坚的政治责任。
强化工作落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围绕“奋战三大行动、奋进靓丽明珠”,深化“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工作。根据市委的安排部署,组织开展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加快法治汕尾建设、城市顽症难题依法治理、巩固生态优势等课题调研,切实把调研成果转化为提高立法质量、增强监督实效、创新代表工作等实践成效,以“一线”的状态、“一线”的作为推动我市人大工作创新发展。
——过去五年,我们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创造性开展立法工作,为革命老区振兴发展提供了良好法治保障。
立法工作扎实推进。坚持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坚守为民立法初心,聚焦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加强重点领域立法,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完成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汕尾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报批和公布工作,抓好贯彻实施。聚焦守护绿水青山、建设平安汕尾、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城市能级、推进创文创卫,制定了11部地方实体性法规。其中,《汕尾市革命老区红色资源保护条例》是我省首部关于红色资源保护的地方性法规,《汕尾市品清湖环境保护条例》是凸显地方特色的地方性法规,《汕尾市荣誉市民条例》是开展“小快灵”立法实践的创新探索。各项法规在“小切口”立法上突出问题导向,注重解决实际问题,为革命老区振兴发展保驾护航。
立法机制不断健全。加强立法工作制度建设,制定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规定,积极拓宽社会各界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建立立法项目库,征集立法储备项目25项。建立立法咨询专家库,聘任第二届立法咨询专家25名。设立基层立法联系点9个。把立法工作融入“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主题活动中,注重听取基层人大代表、群众对立法工作的意见建议。坚持立改并重,开展与民法典相关的地方性法规专项清理工作。根据上位法修改和机构改革需要,先后对《汕尾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4部法规进行修改。落实立法后评估制度,委托第三方对首部地方性法规《汕尾市水环境保护条例》实施情况进行评估,为今后法规修改奠定基础。
立法能力不断提升。加强立法工作队伍建设,完善专家咨询、论证工作机制,积极探索推进“小切口”立法,发挥常委会审议环节把关作用,把握好法规内容和出台时机,确保法规顺利获批施行。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能力建设,制定备案审查工作办法,建设市县镇三级备案审查信息平台,落实“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要求。五年来,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备规范性文件20件,受理市政府报备文件105件、县(市、区)人大报备文件4件,督促市政府废止规范性文件1件。
——过去五年,我们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突出监督重点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着力提升计划和预算审查监督水平。突出经济和平安“两张报表”、纵深推进“三大行动”的监督重点,坚持每年听取和审议市政府计划、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维护计划、预算的严肃性,确保经济稳健运行。开展“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对“十四五”规划编制情况进行调研,提出意见建议,确保“十四五”规划依法顺利通过。按照市委深化改革工作要求,建立并落实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情况报告制度,于2020年10月首次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督促市政府提高国有资产管理水平。依法审查监督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以及年度预算、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的执行,促进财政资金安全有效使用,重点项目建设顺利推进。建设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加强对财政资金多层次多环节全过程全方位的实时监督,并实现与重点建设项目平台的联网,加强对重点建设项目和预备项目的分析研判,促进提高政府投资效益。
着力推动民生福祉持续增进。紧紧围绕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任务,加强对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的监督,组织开展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精准扶贫脱贫、贫困村新农村基础建设、就业与社会保障、医疗保障、残疾人保障、中小学教学质量和教育现代化、公共文化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科技项目落实、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退役军人事务、宗教管理以及物价问题等工作监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法、消防法、《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广东省养老服务条例》实施情况等执法检查,不遗余力推动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加快补齐民生短板,提升老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着力促进生态文明持续向好。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加强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国土污染防治法及《汕尾市水环境保护条例》实施情况执法检查,2次开展品清湖生态环境保护和综合整治情况专题询问,开展城乡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运行情况专题询问,开展“厕所革命”、垃圾分类管理等专题调研,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每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编制实施情况、十条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农房管控和乡村风貌提升等专项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检察院关于公益诉讼工作情况报告,作出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助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擦亮生态底色,加快绿色发展,实现城乡面貌华丽蝶变。
着力推动社会治理能力水平提升。围绕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打造“五治一体”基层治理新模式,加强对社会治理工作的监督,推动落实民情地图,优化社会治理格局,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先后对市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和停车场建设开展2次专题询问,推动我市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善。听取和审议市中级法院关于发挥审判职能,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工作报告,推进公正司法。加强对禁毒、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督促检查,推动禁毒示范城市创建、扫黑除恶深入开展,成效显著。首次听取和审议市监察委员会关于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情况的报告,坚定不移推进反腐败斗争。加强对“七五”普法工作监督,推动国家宪法日活动和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营造公民学法用法守法良好氛围。
——过去五年,我们坚持守正创新、民主议事、依法任免,确保党委重大决策部署和人事安排意图通过法定程序予以顺利实现。
依法作出重大事项决议决定。完善重大事项讨论决定工作机制,准确领会市委意图,对改革发展中涉及国计民生、带全局性、根本性的重大问题,依法作出决议决定,努力推动市委决策部署转化为全市人民共同意志和共同行动。五年来,先后批准各年度市级决算、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市级财政预算和重点项目调整方案以及海汕路西闸至埔边段综合改造工程等重大事项,推动《海陆丰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政策红利更好惠及老区人民。作出关于“八五”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推动全市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深化。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及时审议通过《汕尾市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的实施意见》,为我市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提供了法治保障。
依法做好选举任免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换届选举的工作部署,及时制定市县镇三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意见,作出关于市八届人大代表名额分配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认真指导各县(市、区)做好县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顺利完成各项选举任务。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行使人事任免权相统一,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做到提请任免的干部,全部依法按程序实现党委的人事意图。认真落实宪法宣誓制度,组织选举任命人员就职时向宪法宣誓,彰显宪法权威。
——过去五年,我们坚持尊重代表、依靠代表、服务代表,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更好发挥代表作用。
全面推行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探索重大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作出全面推进市县镇三级人大实施票决制工作的决定。在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上,首次差额票决确定汕尾市2020年十件民生实事,为全市各县镇人大推进票决制工作提供了示范样本。通过组织代表票决重大民生实事项目,对上一年度民生实事项目落实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充分调动了代表履职积极性,发挥了代表在推动保障和改善民生,补齐老区发展短板中的主人翁作用。这项工作的探索实践,受到省人大常委会的充分肯定,《县乡人大工作动态》第48期专题介绍了我市的经验做法。
强化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代表共提出议案8件,建议201件,每一件议案建议都凝聚着代表的心血。常委会对代表提出的议案认真审议,落实相关专委、工委办理,全部办结。对代表提出的建议,每年确定若干重点建议,由常委会领导领衔督办,其他建议分工相关专委、工委督办。对办理成效不明显的建议进行“回头看”,通过约见承办单位负责人、专项督办等形式强化督办效果。每年坚持听取和审议议案建议办理情况报告,推动各承办单位把办理议案建议与转变作风、改进工作结合起来,解决一批群众关注的难点堵点问题。
提升代表履职能力水平。完善“两个联系”工作制度,落实担任市领导职务的市人大代表带头进代表联络站履职,带动代表联络站活动的常态化,密切代表同群众的联系。加强代表履职学习培训,先后举办了宪法法律知识、民法典、《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等6期培训班。擦亮“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主题活动新品牌,2018年以来,市县镇三级人大坚持每年联动组织我市五级人大代表开展主题活动,先后以“建设沿海经济带靓丽明珠”“聚焦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城乡人居环境整治”“全面推进健康汕尾建设”为主题开展活动,通过调研视察、约见政府负责同志、进站入户走访群众等方式,唱响“我为民、我履职、我行动”的口号。几年来,参加主题活动的五级人大代表共有14133人次,全市代表联络站开展主题活动1273次,接待群众684人,收集群众意见建议1757条,已解决1624条,列入计划解决113条。
——过去五年,我们坚持大抓基层、巩固基础、强化履职,推动县镇人大工作和建设取得新成果。
着力推进县镇人大组织建设。认真落实“县乡人大工作十条”措施,切实解决我市县镇人大组织建设问题,于2017年11月提前一个月全面完成省提出的建设任务,解决了县镇人大多年想解决而未解决的组织建设等问题。县镇人大机构设置、工作人员配备、专职组成人员比例等达到标准要求,尤其是各镇人大均配备了副主席,使镇人大组织建设更加健全。各街道也设立了人大工委,配备专职工委主任和专职工作人员。
创新打造五星级人大代表联络站。指导和推动各县(市、区)、镇(街道)建设人大代表联络站共332个、网上人大代表联络站131个。在巩固“五个规范”建设的基础上,以“五化一好”为标准,创新打造五星级人大代表联络站,提升建设水平,努力打造成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阵地。先后2次评出五星级人大代表联络站41个,推动各地积极打造“线下+线上、网上+掌上、联络+服务”平台,进一步拓宽了代表联系群众的渠道。
推动县镇人大履职规范化水平明显提高。深入开展“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年”、“巩固基础、强化履职”两年行动计划,加强对县镇人大工作的指导,推动县镇人大健全各项制度,紧紧围绕党委中心任务开展工作,依法履职,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使会议组织、监督工作、重大事项讨论决定、选举任免工作、代表作用发挥以及镇人大主席团工作不断规范,县镇人大工作呈现新气象新风貌。
——过去五年,我们坚持政治统领、党建引领、从严从实,全面提升自身建设水平。
强化政治建设。始终把讲政治作为第一要求,制定出台关于建立健全坚决落实“两个维护”十项制度机制的意见,切实加强政治机关意识和政治忠诚教育。大力推进党建和人大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努力建设好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机关、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权力机关、全面担负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始终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
强化作风建设。建立和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长效机制,始终把调查研究作为做好人大工作的基本功,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听民声、聚民意,把群众的所思、所盼当作自己的所忧、所急,使立法、监督等各项工作更加接地气、顺民意。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落实中央、省委巡视整改工作,坚决反对和杜绝“四风”,持之以恒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落细、成风化俗。
强化能力建设。把握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的基本要求,健全常委会党组学习、请示报告制度以及常委会依法履职各项制度,提升新时代人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成立汕尾市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研究会,加强对人大制度理论和实践的研究。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强化人大新闻舆论工作,守好意识形态阵地。
各位代表,市七届人大常委会过去五年取得的成绩,是市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全体市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及机关工作人员在历届人大工作的基础上共同努力的结果,是“一府一委两院”和各县镇人大密切配合的结果,是全市人民充分信任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七届人大常委会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回顾过去五年的工作,我们清醒地认识到,面对民主法治领域改革的任务要求,地方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还不够紧密,“小快灵”立法有待进一步探索,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代表工作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有待进一步深化,常委会及机关自身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这些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加以解决。
今后工作建议
各位代表,今后五年,是汕尾发展的重要黄金期、机遇期、窗口期。市第八次党代会已擘画未来五年发展蓝图。我们衷心希望新一届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围绕落实总书记、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1+1+9”工作部署、市第八次党代会工作安排,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人大工作会议部署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依法履职行权,全面提升我市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为全力把汕尾建设成为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沿海经济带靓丽明珠和现代化滨海城市提供良好法治保障。在此,我们提出如下建议:
一、发展和完善全过程人民民主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要发挥人民代表大会的重要渠道作用,坚持用制度体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精心组织代表选举,加强全过程监督,保证人民依法行使选举权。制定地方性法规,审查批准规划计划、预算决算,作出决议决定等,通过调研、座谈、论证、咨询、听证、恳谈等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完善人大的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健全公开征求意见及采纳反馈等工作机制,推动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和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化常态化。
二、推进高质量立法
根据改革发展需要,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积极探索“小快灵”立法,强化与改革决策衔接,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广泛征集立法项目建议,做优立法项目库,制定好今后五年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加强立法工作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民意“直通车”作用,扩大人民群众对立法的有序参与。同时,要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切实维护国家法制统一。
三、增强监督刚性和实效
坚持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增强实效,综合运用法定监督方式,探索建立人大监督与纪检监察专责监督贯通协调工作机制,继续发挥预算联网监督、第三方评估等作用,强化各方面依法履职。聚焦高质量发展、竞争力提升、现代化建设,加强对《海陆丰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十四五”规划实施的监督,突出对国有资产管理和地方政府债务审查监督,突出对重大项目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城市建设、乡村振兴以及就业、教科文卫等民生事业发展工作的监督,突出对社会治理和公正司法的监督,推动开创汕尾高质量发展新局面,加快现代化建设步伐。
四、全面发挥人大代表作用
不断创新代表工作方式,健全代表工作机制,深化代表对常委会立法、监督等工作的参与,调动各级人大代表履职积极性,更好服务汕尾现代化建设。加强代表学习培训,持续深化“两个联系”工作和代表主题活动,继续打造好五星级人大代表联络站,不断丰富代表联系群众的内容和形式。进一步完善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和代表议案建议办理、督办、测评等工作机制,在推动解决现实问题上下功夫。
五、扎实推进县镇人大工作和建设
深入实施“巩固基础、强化履职”两年行动计划,持续加强县镇人大组织建设,推动县镇人大进一步提升会议组织、代表作用发挥、监督工作、重大事项讨论决定和选举任免工作的规范化水平。积极探索市县镇三级人大联动开展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难点堵点问题的监督方式,发挥好县镇人大在打造基层治理“汕尾样板”中的职能作用。
六、切实加强自身建设
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着力强化政治机关意识,全面加强“四个机关”建设,努力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着力深化理论武装,以更强自觉、更高要求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把学习成效体现在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上,切实增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
各位代表,本届人大常委会任期已满,新一届人大常委会即将产生。在新的赶考之路上,我们衷心希望新一届人大常委会、全体人大代表一定要十分珍惜、全力维护革命老区全面振兴发展的良好局面,一定要抢抓历史新机遇,把握战略新定位,勇担使命,万众一心,勇毅前行,高水平建设现代化汕尾。让我们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肩负起人民的重托,为加快建设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和沿海经济带靓丽明珠,奋力谱写新时代汕尾现代化建设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名词解释
1.“第一议题”:将专题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各类各级会议的第一议题,推动学习常态化制度化。
2.“两学一做”: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
3.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做到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4.“小快灵”:小切口、立得快、管实用。
5.“三大行动”:推进基层基础建设年、“项目双进”会战年、营商环境优化年。
6.“五治一体”:“共治、自治、法治、德治、善治”融合的基层社会治理格局。
7.“两个联系”:加强人大常委会同人大代表的联系、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
8.“县乡人大工作十条”:经省委同意,2017年7月26日,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委组织部、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关于大力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意见》(粤常办〔2017〕47号),提出了进一步加强我省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十条措施。
9.“五个规范”:规范站点设置、规范组织管理、规范活动内容、规范工作制度、规范意见处理。
10.“五化一好”:站点建设标准化、平台搭建信息化、组织管理常态化、代表活动规范化、作用发挥示范化、群众评价好。
11.“四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12.“一府一委两院”: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13.“四个机关”: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机关,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权力机关,全面担负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始终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
14.“两个确立”:确立习近平同志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确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地位。
市七届人大工作主要项目
制定的地方性法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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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汕尾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 |
2 |
《汕尾市品清湖环境保护条例》 |
3 |
《汕尾市革命老区红色资源保护条例》 |
4 |
《汕尾市山体保护条例》 |
5 |
《汕尾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 |
6 |
《汕尾市居住出租房屋安全管理条例》 |
7 |
《汕尾市海砂资源保护条例》 |
8 |
《汕尾市电力设施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条例》 |
9 |
《汕尾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 |
10 |
《汕尾市企业信用促进条例》 |
11 |
《汕尾市荣誉市民条例》 |
12 |
《汕尾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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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的地方性法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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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汕尾市水环境保护条例》 |
2 |
《汕尾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
3 |
《汕尾市品清湖环境保护条例》 |
4 |
《汕尾市革命老区红色资源保护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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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项目 |
|
2017年 |
|
1 |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法律援助工作情况报告 |
2 |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教育攻坚战推进情况报告 |
3 |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汕尾市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报告 |
4 |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加强我市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报告 |
5 |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禁毒工作情况报告 |
6 |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情况报告 |
7 |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7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
8 |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7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
9 |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6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
10 |
审议市政府关于汕尾市2015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书面) |
11 |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情况报告 |
12 |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市区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工作和公共停车场建设情况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 |
13 |
听取和审议市中级法院关于刑事审判工作情况报告 |
2018年 |
|
14 |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情况报告 |
15 |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精准脱贫攻坚战工作情况报告 |
16 |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社会治安及公安窗口管理工作情况报告 |
17 |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确权工作落实情况报告 |
18 |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市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报告 |
19 |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社会救助工作情况报告 |
20 |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城乡生活垃圾和固体废物处理情况报告 |
21 |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科技创新工作情况报告 |
22 |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
23 |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8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
24 |
审议市政府关于汕尾市2016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书面) |
25 |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7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
26 |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报告 |
27 |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品清湖环境综合整治情况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 |
28 |
听取和审议市中级法院关于行政诉讼审判工作情况报告 |
2019年 |
|
29 |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报告 |
30 |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 |
31 |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教育“创现”工作情况报告 |
32 |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公安监所和派出所管理及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
33 |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河(库、湖)长制落实情况报告 |
34 |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就业与社会保障情况报告 |
35 |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市区规划与实施情况报告 |
36 |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9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
37 |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9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
38 |
审议市政府关于汕尾市2017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书面) |
39 |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8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
40 |
审议市政府关于汕尾市2018年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书面) |
41 |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汕尾市2018年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 |
42 |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报告 |
43 |
听取和审议市检察院关于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情况报告 |
20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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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司法行政机关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情况报告 |
45 |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脱贫攻坚战的情况报告 |
46 |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科技项目落实情况报告 |
47 |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工作情况报告 |
48 |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村庄规划编制与实施情况报告 |
49 |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医疗保障工作情况报告 |
50 |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公共文化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
51 |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情况报告 |
52 |
审议市政府关于汕尾市2019年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书面) |
53 |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汕尾市2019年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 |
54 |
审议市政府关于汕尾市2018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书面) |
55 |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汕尾市2019年市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
56 |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汕尾市2020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
57 |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汕尾市2020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
58 |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汕尾市2020年十件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报告 |
59 |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报告 |
60 |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2019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并针对我市城乡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运行情况开展专题询问 |
61 |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市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 |
62 |
听取和审议市中级法院关于刑事审判工作情况报告 |
202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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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2020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 |
64 |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情况报告 |
65 |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十条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情况报告 |
66 |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情况报告 |
67 |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农房管控乡村风貌提升工作的报告 |
68 |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中小学教学质量工作情况报告 |
69 |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报告 |
70 |
审议市政府关于汕尾市2020年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书面) |
71 |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汕尾市2020年企业(不含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 |
72 |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情况的报告 |
73 |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汕尾市2019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结果报告 |
74 |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汕尾市2020年市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
75 |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汕尾市202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
76 |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汕尾市2021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
77 |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市七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报告 |
78 |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1年汕尾市十件民生实事项目落实情况报告 |
79 |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汕尾市品清湖环境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 |
80 |
听取和审议市监察委员会关于开展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情况的报告 |
81 |
听取和审议市中级法院关于发挥审判职能,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的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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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询问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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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对市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和停车场建设情况开展专题询问 |
2 |
对品清湖环境综合整治情况开展专题询问 |
3 |
对城乡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运行情况开展专题询问 |
4 |
对市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情况开展专题询问 |
5 |
对品清湖生态环境保护情况开展专题询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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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检查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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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检查 |
2 |
开展《汕尾市水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 |
3 |
开展《汕尾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执法检查 |
4 |
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 |
5 |
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执法检查 |
6 |
开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执法检查 |
7 |
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 |
8 |
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办法》执法检查 |
9 |
开展《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执法检查 |
10 |
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执法检查 |
11 |
开展《广东省养老服务条例》执法检查 |
12 |
开展《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制止餐饮浪费的决定》执法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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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调研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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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对我市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情况开展专题调研 |
2 |
对我市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开展专题调研 |
3 |
对我市贫困村社会主义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
4 |
对我市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和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开展专题调研 |
5 |
对我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情况开展专题调研 |
6 |
对我市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开展专题调研 |
7 |
对我市市区、县城“厕所革命”工作推进情况开展专题调研 |
8 |
对我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落实情况开展专题调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