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日报讯 (记者 陈希文 通讯员 吴炯臻)2月26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主任会议召开。受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逯峰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林军主持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汕尾市人大常委会2024年工作要点》《汕尾市人大常委会2024年监督工作计划》《汕尾市人大常委会2024年立法工作计划》《汕尾市人大常委会2024年代表工作计划》《关于汕尾市2024年十件民生实事项目分工督办的意见》《关于汕尾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议案办理、代表建议分工督办的意见》《汕尾市人大常委会领导领衔督办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议案、重点建议的安排意见》《关于围绕推进绿美汕尾生态建设开展“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主题活动的工作方案》。
会议审议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2023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决定提请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会议还研究决定了关于召开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有关事项。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宏伟、李惠文、吴国华、吴城鑫、曾繁文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各工委主任列席会议。